为切实落实“机电汽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的建设工作,形成学科群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丰富和积累建设成果,根据“机电汽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2016年度建设任务,现发布“机电汽车”学科群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开放基金项目的设立原则
学科群开放基金将围绕“机电汽车”学科群研究方向设立八个主题,申报人员可以根据主题内容自由确定申报题目。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该为理论技术与应用、技术创新与应用两类,其它类型项目不超过立项项目总数的5%。
项目立项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方式
自由申报方式。
三、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员范围:本校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人员。
四、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主题
1、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设计与测试技术
2、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备数字化设计与仿真技术
3、汽车零部件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技术
4、汽车新型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技术
5、车载物联网信息服务与交通优化技术
6、汽车电子与智能安全控制技术
7、中小型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成长研究
8、机电汽车产品工业设计
五、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与管理
1、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周期原则上为0.5-1年,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一般项目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重点项目预算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校外人员牵头申报的项目,其项目组成人员中至少1名为我校教师。
2、申请人根据项目指南填写《“机电汽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经个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机电汽车”学科群各研究方向汇总报牵头学科(机械工程)联系人。
3、牵头学科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资助项目,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团队建设经费。指重点学科中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团队成员的劳务费、设备购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及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①劳务费。指在团队在教学、创新活动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支出。
②设备购置费。指团队在教学、创新活动中购置或自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所发生的支出。
③出版、文献、信息传播及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团队在教学、创新活动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图书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信息传播、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2)人才培养经费。指重点学科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以及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活动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访学,资助本科生海外访学,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以及接受海外学生访学等。
(3)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经费。指重点学科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与交流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发生的费用,资助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以及聘请国内外一流专家来校讲学发生的费用。
六、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16年度“机电汽车”学科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纸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一份。本年度开放课题经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16年4月8日前公布结果,2016年4月开始执行。
七、申请书格式要求与成果标注要求
1.申请格式要求参见附件《“机电汽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2. 成果发表标注:“机电汽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有意申报者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马强老师。联系方式:
邮箱:40079280@qq.com
电话:15570613006
“机电汽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
2016年3月9日
附件:《“机电汽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