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教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各系、实验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上学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升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现学院决定成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全院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各教学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安全日常管理相关事宜。

一、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詹玉刚 刘克非

副组长:孙艳玲 王超 吴何畏

成员:袁芳、夏铭、高成慧、朱定见、刘红梅、胡勇文、南朝子、杨晓平、黄玲、赵潇、朱永辉、付敏

二、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制度规定、应急预案等)。

2、组织、协调、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安全工作。

3、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学院师生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5、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特此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