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31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上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项教学工作,本学期第九至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坚持以“自查自纠,以查促建,以查促管,重在落实”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部对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以及教学建设与改革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检查,掌握落实情况,总结成果,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督促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学校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处将对各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寻找存在的共性问题,提供指导,交流经验,并对各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为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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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检查主要内容
	这次期中教学检查以2013年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2014年度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2014年教务处工作要点和历次教学工作例会布置的工作和提出的要求为依据。
	1、2014年深化教学改革项目落实情况;
	2、中期考试工作安排与实施情况;
	3、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4、其他(各院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检查重点)。
	根据2013年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今年教学改革工作的要求,学校将重点检查:
	1、各专业核心课程听课研课活动开展情况;
	2、各二级学院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3、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自查阶段:第九至十一周,各二级学院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于2014年11月7日报教务处备案。自查结束各二级学院对自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情况、需要学校解决问题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于2014年11月21日报教务处。自查报告内容见附件。所有纸质版分管院长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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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学院盖章;电子版发至609103902@qq.com。
	总结与评价阶段:第十二周,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处将根据各院自查情况,对各二级学院进行重点抽查和指导,并对各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教务处
	质量监督与评估处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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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及自查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1、深化教学改革2014年项目推进情况;
	2、本学期核心课程评课研课活动情况;
	3、中期考试的安排与落实情况;
	4、学生学业清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5、教学计划变更情况;
	6、教学督导组活动开展情况;
	7、学生教学信息员活动开展情况;
	8、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学生教材费统计情况;
	9、考研报名情况;
	10、实习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的落实情况;实习方案;实习安排与专业培养要求符合度;实习过程规范性;
	11、毕业论文准备情况;
	12、实习基地建设及利用情况;
	13、学科竞赛工作组织情况;
	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15、针对各年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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