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期中考试的安排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组织2013-2014学年(下)期中考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1、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为主考,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主考,由各系主任、书记和督导组成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
2、由教科办负责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考试监考工作主要由教科办负责安排,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承担,在教师人数不够的情况下,由教科办统一协调安排;
3、期中考试期间,要求各班班主任加强对期中考试考风考纪宣传。
二、考试要求
1、原则上不同专业的同一门学科基础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试卷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科办印制;
2、选修课和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但需将考试时间报教科办备案;
3、所有考试需在第10周周五前完成。
三、考务、考场纪律
1、考场实行单人单座,考生必须凭学生证,由监考教师按照学号序号安排入座(监考教师可在黑板上标明座位序列),学生不能随意在考场入座;
2、闭卷考试的科目,考试过程及管理规定与期末考试一致,严格执行。监考教师要进行考前警示;考试中间严格监考,规范考生行为;考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仔细清点试卷,不得出现延误或漏交试卷以及试卷流出现象;
3、随堂考试的科目,教师要自行安排组织,考试形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灵活多样;
4、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成绩以零分记载。
5、考试一经排定,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到教科办备案。
四、成绩评定
1、期中考试试卷的批改、成绩评定由课程任课教师负责,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教科办,一份自留。期中考试成绩可占期末考试最终评定的比例。
2、成绩单必须按学生学号顺序,用兰黑钢笔或中性笔认真填写。成绩不得涂改,不得空缺。无成绩的,任课教师必须在成绩空缺处注明原因(如:缺考、作弊等),否则一律按旷考处理。不及格成绩用红色书写。
3、任课教师要在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完成评阅试卷,并将试卷装订好后交教科办备案。
请各系认真传达,进行各种形式的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确保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4年4月11日
附巡视安排:
4月21日全天:汪云 孙艳玲 郑品胜 康 慧 胡 敏
4月22日上午:王华杰 孙艳玲 张良斌 刘礼华
4月22日下午:王华杰 郑品胜 张良斌
4月23日上午:郑品胜 马 强 夏 铭 胡海莹
4月23日下午:孙艳玲 李 波 夏 铭
4月24日上午:郑品胜 张良斌 刘礼华
4月24日下午:郑品胜 马 强 朱定见
4月25日上午:孙艳玲 李 波 康 慧